根据行业流出的PDF文件,五部委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通知已经下发。文件显示,北京、上海、广东进入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文件落款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文件8月19日印发。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以下为文头。
根据最终的文件精神,香橙会研究院做了4点解读如下:
1
单个城市群最高可拿18.7亿元
单个城市群在示范期内最高可获得积分奖励为18700分,即18.7亿元(一积分=10万元)。
原文如下:
示范城市群积分上限为17000分,其中“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的积分上限为15000分,‘‘氢能供应’’的积分上限为2000分。
示范 结束 后,若示范城市群超额完成示范任务,超额完成部分予以额外奖励,额外奖励不超过示范城市群积分上限的10%,即对超额完成示范任务的城市群,最高可获得积分奖励为18700分。
2
车辆推广数量是重要指标
在此次的文件中,将积分核算对象分成‘‘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和“氢能供应’’三大部分。
在所有考核细分项目中,“推广车辆数量及运行使用”吃重最高,占到总分105分里的15分。
首先,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积分核算大类中指出,对示范车辆平均单车累计用氢运行里程进行审核,第1、2、3、4年度平均单车累计用氢运行里程应分别超过0.75万公里、1.5万公里、2.25万公里、3万公里。
该条未明确示范期首年是否2021年,有待后续政策解读时进一步说明。
方案模糊了国产化原则。
3
“八大关键零部件”可适时增减
在“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核算中,基本延续了去年9月文件的精神,即“500台套“、”每类最多5款产品“等,考核政策落地细节尚待披露。
该条新增了“根据示范情况适时优化和增加支持领域范围”的措辞,意即“八大件”范围可适时增减。
在“氢能供应“积分核算部分中,增加了“每公斤氢气二氧化碳排放量”考评内容,突出了新时期下开展燃料电池示范应用与“双碳”大目标形成呼应。
4
突出了考核和评估,有退出机制
文件规定:“建立示范城市群‘退出机制’,对中期评估不合格的,视情况采取要求调整实施方案、扣减或暂停奖励资金、暂停甚至取消示范资格等措施。示范城市群出现连续两个年度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参照以上方式酌情处理。
文件以附件形式添加了示范城市群绩效自评报告、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详细解读,请参考香橙会研究院后续研究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