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正朝着高质量发展迈进。近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披露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仍延续了2021年高速发展的态势,产销规模远高于2021年同期水平;产销分别完成45.2万辆和4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3倍和1.4倍,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达到17%。而根据中汽协此前统计的数据,2021年我国新能源(4.410, -0.06, -1.34%)汽车总销量已达到352万辆,是2015年的十倍以上。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延伸和发展,其背后的动力电池回收问题备受关注。可以说,对于汽车产业而言,做好电池回收利用已成为“必修课”。
3月4日,全国两会时间开启。《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一汽解放(9.000, -0.24, -2.60%)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高级技师鹿新弟提交了《关于国家统筹规划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的建议》的议案。他呼吁,应从加强电池溯源管理手段与力度,补贴奖励参与电池回收的正规企业等举措出发,推动国内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的良性发展。
“小作坊”回收混水摸鱼等难点、堵点多
目前的政策法规对车主如何处理电池并没有约束力,这也给予了小作坊收购动力电池的可乘之机。
随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潮的来临,国内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据鹿新弟介绍,我国新能源汽车自2015年起迅速放量,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高增长带动了动力电池装车量的走高,动力电池将在未来面临较大退役规模。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统计,近年来我国动力电池的装车水平呈现出了逐年提升的趋势。截至2021年11月,我国的动力电池月度装车量水平已达20.82GWh,创历史新高。在动力电池装车量持续上行的背景下,前期售出的新能源汽车将逐步报废,未来动力电池的退役量将形成较大规模。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预测,2025年累计退役量约为78万吨(约116GWh)。
据悉,动力电池作为电化学储能装置,即使报废后仍具有很高的能量密度,其有机电解液不但易燃易爆,不加处理的流入环境还会造成很大污染,电池里的各种重金属,处理不当也会对水源、土壤等造成污染。
此外,动力电池中含有锂、钴、锰、镍等金属元素,动力电池原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50%~70%,动力电池所消耗的锂盐和钴盐已成为锂、钴所有应用领域中的主体。伴随着一次资源的快速消耗,二次资源的回收理应达到相应水平。目前,我国已将稀土金属矿产作为战略资源进行储备,因此,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不仅可以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还能有效缓解我国长期以来对此类资源的对外依存。
据鹿新弟介绍,目前国内退役动力电池的主要循环利用方式为梯次利用和报废回收。梯次利用方式适用于仍保留70%~80%剩余容量的退役动力电池,这种循环利用方式虽然无法满足车用需求,但可以应用在储能、电信基站、低速电动车等领域。而报废回收方式即对使用寿命短、剩余容量低的电池直接进行拆解处理,提取内部可回收金属。
而事实是,国内动力电池回收存在诸多困难。鹿新弟谈到,国内动力电池回收存在的桎梏包括:电池溯源管理尚不通畅,回收标准体系仍需完善;正规回收企业数量有限,“小作坊”回收混水摸鱼;电池回收再利用技术不成熟,工艺复杂成本高;回收商业模式单一,缺乏创新型行业回收联盟。
“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发布5项车用电池回收利用的国家标准,基本形成了标准体系框架。但出台的标准大多是指导性意见,没有强制性,有一些强制要求的惩罚力度也比较小,对企业难以形成刚性约束,执行过程中存在约束力不足、缺乏上位法等问题。”鹿新弟说。
鹿新弟进一步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不断壮大,很多没有相关资质的“小作坊”式回收企业和网点混迹其中。这些小作坊在电池回收利用中,放弃了检测、放电等多项关键环节,同时操作人员也未经专业培训,因此在运营成本上较正规企业低很多,从而在议价权和电池收购成本上有了更多空间,对正规企业产生了恶性竞争。而很多经过小作坊之手的翻新电池,被当成新品再次卖给一些要求不是很高的应用领域,如电动自行车、农业机具、矿灯、小型储能等,既存在安全隐患,又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同时,目前的政策法规对车主如何处理电池并没有约束力,这也给予了小作坊收购动力电池的可乘之机。
加强溯源管理严厉打击不合规回收
新能源汽车电池溯源管理应切实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
近年来,围绕“动力电池回收”,社会各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各方观点不一。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动力电池回收问题,鹿新弟提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建议:加强电池溯源管理手段与力度,健全回收标准体系与监督机制;补贴奖励参与电池回收的正规企业,严厉打击不合规的回收;推动相关技术进步,提高电池回收效率,激发企业参与热情;推行行业联盟回收模式,畅通专业化回收网络。
鹿新弟认为,新能源汽车电池溯源管理应切实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应尽快出台细化动力电池的产品编码技术标准与执行维护机制,协调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电池维修更换机构、电池租赁企业、梯次利用企业等相关延伸产业充分配合,实现全生命周期追溯,有多少电池上线就要有多少电池退役,确保每一块废旧电池的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
在鹿新弟看来,应尽快健全完善动力电池的回收标准体系和行业监管机制。“电池容量衰减到何种程度可以进入梯次利用,何种程度需要报废回收,目前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可以参照,这都需要政府层面建立相关规范和标准。当前国内的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产业总体还处于摸索阶段,亟待政府介入,在制定政策和建立标准体系上引导企业逐步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
此外,鹿新弟表示,还应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机制,实施“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利用法律强制力对各环节进行规定,约束整个电池生命周期的各个相关主体,使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主体进行严厉的惩罚,同时加强宣传,提升普通消费者的环保意识。
“应推进动力电池押金制度,促使消费者主动上交废旧电池产品。在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时候,由消费者和电池生产企业共同支付一定数额的押金,作为电池报废回收的资金支持。同时,鼓励废旧电池回收企业以长期协议价,将提纯的稀有金属卖给电池生产企业,此种模式既能让电池生产企业更有意愿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在一定程度上又保证了废旧电池回收企业的利润,落实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鹿新弟说。
鹿新弟还提到,目前我国对电池回收再利用的残余价值评估、健康状态评价等关键技术还不成熟,梯次利用各环节的技术研发滞后,需要组织推动全行业协同合作,攻坚克难,技术创新,突破技术难点,打破技术壁垒。同时,应加快企业技术设备改造,提高电池回收利用效率,通过规模效益降低企业回收成本,从而根本上解决成本高、效益低的行业难题。本报记者尹丽梅童海华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