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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第1期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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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政策

      1、《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3月1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工作要点》中提出: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开展动力蓄电池耐久性标准预研,推进动力蓄电池电性能、热管理系统、排气试验方法及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管理规范等标准研究,促进动力蓄电池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

      2、《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

      3月18日,为加快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共包含开发、应用、推广3个技术阶段94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装备,涵盖了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领域。其中,在《目录》供需对接指南第四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装备”中共涵盖两项相关技术装备。

      第一项为目录编号19的“退役动力电池包柔性智能拆解系统”(研发阶段),该装备包括储料及分料机构、上下料机构、智能转运系统、智能拆解系统、视觉定位机构、异形包处理机构、电芯检测机构、模组码垛机构、人机交互系统、电控系统、MES系统等组成,适用于各类退役动力电池包智能化拆解作业。

      第二项为目录编号89的“废旧锂离子电池清洁高效回收利用技术与装备”(推广阶段)。该技术以退役后不能梯次利用的废旧动力锂电池为原料,采用绝氧破碎、热解、湿式剥离等技术,实现废旧磷酸铁锂、三元锂电、3C类电池及废极片料的兼容破碎分选和有价组分绿色回收。可处理方壳、圆柱、软包电池、手机电池、极片等20余种锂电池固废。

      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4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回收利用方面《意见》提到:加强服务网点建设。企业要合理布局售后服务网点和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专用检测工具与设备,提升服务人员安全服务意识,确保各服务网点具有必要的售后服务和应急处理能力。各服务网点要设置独立的动力电池检测维修区域,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地方政策

      1、武汉市《武汉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3月24日,湖北省武汉市出台《武汉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流通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加强光伏组件、动力蓄电池等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铅蓄电池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

      2、贵州省《2022年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3月28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2022年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要点》)。在回收利用方面《要点》提到: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再生资源企业,推进废钢铁、废旧轮胎、废塑料、废旧汽车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利用规模化发展。指导企业按照行业规范条件建设和管理,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加强已公告符合规范条件再生资源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3、四川省《“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

      3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此次出台的《计划》主要着力于三个方面,即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培育壮大动力电池产业和提档升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其中,在《计划》第四章第11条“大力发展动力电池产业”中,明确提出:聚焦解决产业“卡脖子”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创新科研组织方式,开展动力电池安全性能、续航里程、循环寿命、回收利用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

      在《计划》第四章第12条“促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中明确提出:认真落实国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支持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探索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示范项目、标杆企业建设。

      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城市设立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与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共建拆卸交售、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体系,在有基础的市(州)开展资源化循环利用试点示范,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

      推广废旧动力电池“一站到达”回收利用模式,支持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平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大瓶颈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示范和科技成果转化。建立项目选址、工艺设备选择、污染物排放控制等全方位服务机制。

      4、云南省《云南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4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其中在回收利用方面明确:力争到2024年,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产业规模明显壮大,形成20万吨电池绿色循环利用的产能规模,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000亿元。实现电池回收、处置及拆解网点布局合理,对新能源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建成1-2个电池回收利用示范项目。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4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提出3项发展目标和3项重点任务。在《指导意见》第1项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按照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有关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和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行业视点

      1、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健全回收利用体系

      3月26日,第八届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推动产业发展乘风破浪,行稳致远。对此,他特别强调:适度加快国内资源开发进度,坚决打击囤积居奇、投机炒作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强化协作、共同发展,推动关键原材料价格回归理性。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健全回收利用体系。同时,针对当前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强统筹布局,坚决遏制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2、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月26日,第八届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提出:要巩固锂离子电池技术和产业优势,加快发展钠离子、无钴、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技术,促进电池技术和材料多元化,建设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有效缓解稀土等稀缺金属资源供给矛盾。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

      3、中科院院士欧阳明高:重视电池回收的节能减排

      3月26日,第八届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明高围绕主题发表了演讲,主要观点如下:2021年被认为是电化学储能市场元年和光伏制氢元年,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将与其形成强耦合的协同发展,实现“从燃料密集型消耗性能源系统向材料密集型循环性能源系统的转变”;全球锂资源经济可采储量快速增加,随着需求的逐步走高,新的勘探量和可采储量还会持续递增,资源是完全充足的;需要重视电池回收的节能减排,大力开展电池回收再生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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