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8日讯(通讯员 李雄军)近日,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查获假冒“南孚”“丰蓝1号”等品牌电池,共计220粒。
据悉,零陵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举报,称零陵区建材大市场有商家销售假冒其公司南孚电池的产品。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在商店货架上发现摆放着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的“南孚聚能环3代”5号碱性电池178粒、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的“南孚聚能环3代”7号碱性电池22粒、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的“丰南1号”燃气灶电池20粒。经调查,店主已成功销售总价为100元的碱性电池,不能提供进货票据。
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上述电池并非该公司生产,均为侵犯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假冒伪劣产品。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没收220粒侵权“南孚”电池,同时对其处以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