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Survey Report] 又称”货物残损检验报告”,系检验机构应申请检验人的要求,对受损货物进行检验以后所出具的一种客观的书面证明。检验货物受损的程度和鉴定,在国际贸易中常常委托有信用、有权威与超然立场的独立检验人(Independent Surveyor)办理。
产品出售前的质量检查,对公司产品合格数的统计,是鉴定产品质量达标的书面证明。它是经过对产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得出,是保证产品质量体系的标准。
依据其检测类别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类:委托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及监督检验报告。
委托检验:
是指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依据标准或合同约定对产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给委托人,检验结果一般仅对来样负责。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依据产品标准,对产品各项指标进行的全面检验,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型式检验报告是型式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文件。
型式检验报告的基础,是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利用检验手段进行合格评价。这时检验所需样品数量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检验机构确定和现场抽样封样;取样地点从制造单位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
检验地点应在经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检验主要适用于对产品综合定型鉴定和评定企业所有产品质量是否全面地达到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判定。
一般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
型式检验:
1、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2、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3、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4、正常生产,按周期进行型式检验;
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为了批准产品的设计并查明产品是否能够满足技术规范全部要求所进行的型式检验,是新产品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有型式检验通过以后,该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
对于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为检查其质量稳定性,往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抽样检验。
在某些行业该抽样检验又叫做确认检验
型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为了认证目的所进行的型式检验必须依据产品国家标准。
监督检验:
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方式。主要对象为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承担监督检验工作的必须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质检机构。
监督检验是具有公正地位的第三方检验,在供需双方发生质量纠纷时能起到公正作用,具有仲裁性。
委托检验、型式检验、监督检验的区别:
从定义上来讲:型式检验是指在产品能够证明满足所有性能和功能要求的所进行的检验。委托检验是指由客户委托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的检验。
从检验的范围上来讲:型式检验是对产品符合标准的程度进行的全面评估,委托检验是依据委托人指定项目对送检产品进行的评估。
从取样上来讲:型式检验是由政府机构取样,委托检验是由委托人送检。
从检测结果上来讲:型式检验的检验结果对批次负责,属于全项目检验,样品不是企业送样,而是检验机构的专人到企业成品库中随机抽样,并封存该批次所有产品等待检测结果出来,委托检验的检验结果仅对送样的样品负责,属于商业行为,而且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检验,不具有权威性;检验费用是由委托人承担。
从法律效力上来讲:监督检验更具权威,型式检验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检验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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