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文章内容 文章内容 关注:25 内容:1616

    洛阳消防救援部门提醒:莫让电动车电池“带病上岗”

  • 查看作者
  • 打赏作者
  • 当前位置: 电池社区 > 文章内容 > 正文
  • 文章内容
  • Lv.6
    技术达人

      电梯里放上长椅,防止推车上楼

      最近,南京一小区因电动车起火引发火灾,导致人员伤亡,引起关注。应急管理部要求彻查各类消防隐患,集中治理电动车进楼入户等突出问题。连日来,记者走进我市部分小区,对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现象进行走访,并就电动车起火的危害与违规充电将受到怎样的处罚,采访了我市消防救援部门。

      有硬件设备等辅助,推车上楼现象减少

      2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涧西区周山社区和顺园小区,该小区为高层住宅,现有720余户居民。“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刚将一辆电动车推进电梯里,警报系统便响了起来,且电梯停运。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张冬瑞介绍,电梯里安装有电动车“阻隔神器”,一旦有人推电动车进入电梯,“阻隔神器”便会发出警报。

      “‘阻隔神器’是2022年安装的,为了防止有人推车上楼充电。”张冬瑞说,小区装有充电桩,之前仍有个别居民推车上楼。虽然物业工作人员经常上门劝说,但推车上楼的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根治。自从在电梯里安装了“阻隔神器”后,再也没人推车上楼了。

      在涧西区丰泽园小区,每个电梯里均放有一个长凳。小区物业公司经理陈静告诉记者,长凳的作用是为了防止有人推车上楼充电。原来,该小区充电桩较少,个别居民下班后没地方充电,就推车上楼充电,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他们在小区增加充电桩的同时,还在电梯里放置了长凳,如今推车上楼的现象不见了。

      老城区香榭里畔山兰溪小区居民王女士说,她曾见有业主带着电瓶下楼,经询问得知,该业主前一晚将电动车电瓶卸下来带回家充电,次日早上再装回车上。最近外地火灾事故频发,他们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对此类现象进行了治理,最近没再见有人带着电瓶回家充电了。

      记者走访发现,随着居民安全意识的增强,加上有科技手段、硬件设备等辅助,推车上楼的现象大大减少。

      “飞线”充电现象依然存在

      “飞线”充电现象依然存在,日常仍须加强治理

      记者在涧西区中世西苑华庭、洛龙区龙泰C区等小区走访发现,“飞线”充电现象依然可见。

      涧西区洛耐社区党支部书记张剑辉说,老旧小区存在“飞线”充电现象,跟之前小区未配套建设充电桩有关,后来有的小区虽然加装了充电桩,但数量不足、管理维护不到位,导致部分充电桩无法使用,个别居民就从家里扯线出来给电动车充电。长期以来,治理“飞线”充电是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

      涧西区华侨社区党支部书记朱春霞说,社区经常向辖区居民宣传电动车上楼充电、“飞线”充电的危害,还经常开展安全课堂、消防演练等活动。在小区改造过程中,社区积极联系厂家加装充电桩,同时就收费问题征求居民意见,征得居民同意,满足大家的电动车充电需求。

      电动车起火蔓延速度快,烟气毒性大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

      去年6月6日凌晨2时45分,涧西区某小区一辆电动车因“飞线”充电造成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烧毁8辆电动车,过火面积6平方米。

      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科科长刘宽刚说,电动车起火,从有征兆到烟火蔓延,只有短短几秒钟时间,3分钟内温度就可达到1000℃,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人一旦吸入,只要三五口就会昏迷,随后窒息死亡。

      南京这次火灾造成如此大的伤亡,主要是由于火灾发生在凌晨,人们处于深度睡眠状态,架空层直接接连通天井,形成了“烟囱效应”,火情迅速向上蔓延,加上建筑内堆放有杂物,且常闭式防火门未能有效阻隔烟气等原因造成的。

      电动车电池质量不合格或私自改装、过度充电等,是造成电动车火灾多发频发的重要原因。不少电动车使用的是锂电池,具有能量密度大、续航里程长、充电速度快等优点,但如果长时间充电会造成电池热失控,从而爆炸起火。锂电池火灾扑救难度大,用水或干粉灭火器很难将其扑灭。

      电池要及时更换,切不可“带病”使用

      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工作人员介绍,《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该工作人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电动车火灾事故,多发生在夜间充电时段,因此不要在室内、楼道、门厅充电或“飞线”充电,合理控制充电时长,切忌过度充电。同时,要做好电池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电池使用到一定年限(根据个人使用频率,一般是两年左右)务必及时更换,切不可让其“带病上岗”“超期服役”。(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魏巍 通讯员 王倩 文/图)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

    登录

    点击下载

  • 发布内容
  • 做任务
  • 实时动态
  • 偏好
  • 帖子间隔 侧栏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