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经鉴定,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此前在货运进口渠道查获的13.34吨锂离子蓄电池,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前,案件已移送海关后续处置部门处理。
日前,深圳某公司向皇岗海关申报进口LG锂电池电芯一批,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外包装纸箱简陋、废旧且部分挤压变形严重,货物数量与申报不符,存在多项货物未申报情形,按照规定取样送专业鉴定机构检验。
经鉴定,该批货物为回收的残损锂离子蓄电池,正、负极端子存在残损、缺失情况,明显异于市场正常出售、流通的锂离子蓄电池产品,不经修复不能直接按其原始用途使用,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于锦涛/文)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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