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修订形成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积极开展针对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努力提高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水平,通过冶炼或材料修复等方式保障主要有价金属得到有效提取回收。来源:证券时报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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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日前,修订形成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综合利用是指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进行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过程,主要包括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再生利用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收入的3%,每年梯次利用的废旧动力电池量应不低于实际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量的60%。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再生利用企业铜、铝回收率应不低于98%,破碎分离后的电极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杂质铝含量和铜含量均低于1%;冶炼过程锂回收率应不低于90%,镍、钴、锰回收率不低于98%,稀土等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7%。
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针对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努力提高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水平。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