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布,要求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有关要求建立溯源系统,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并开展溯源工作,将溯源信息及时准确地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
零碳解读:该征求意见稿指出,梯次产品应符合所应用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相应的强制认证、市场准入或行政许可等。梯次产品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领域。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技术标准或规范。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