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于8月17日正式通过了《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简称为《新电池法》。
根据该法规,未来在欧洲经济区销售的动力电池和工业电池必须提供碳足迹声明、标签和数字电池护照,并对电池重要原材料的回收比例设定了相关要求。
《新电池法》新增了一些内容。在碳足迹方面,出口到欧洲的大部分电池(包括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和可充电工业电池)需要提供碳足迹声明、标签,并披露整个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数据。
在原材料再生利用方面,规定了在法规生效后8年内,销售于欧洲区的新电池的生产过程中,应至少使用一定比例的钴、铅、锂和镍等重要原材料。
此外,《新电池法》引入了"电池护照"的信息披露要求,要求电池在投入使用前贴上CE标志,披露产品容量、性能、用途、化学成分、可回收内容物等信息。
这对中国电池出口企业来说,将增加信息收集、标准化和统一化的挑战。 《新电池法》中电池标签和护照中的复杂信息也将增加中国电池生产企业的工作内容和运营成本,并可能面临法规风险。
法规对责任的规定也较为具体,要求责任主体指定生产者责任组织,并审核电池回收及处理企业的准入。
新法规对于再生金属材料在新电池中的使用比例也做出了具体要求,这将对国内企业产生一定影响。
另一方面,它也刺激了国内电池回收行业的绿色发展,鼓励回收企业提高电池回收能力和效率。
《新电池法》的发布对中国乃至全球的电池企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中国电池企业需要尽快熟悉和适应新标准和法规,加强自身的生产能力,坚持可持续发展,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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