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塘厦科苑城查处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案件。犯罪嫌疑人高某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批捕,并面临100万元罚款。根据《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举报人获10万元奖金。
今年8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收到有奖举报线索,反映塘厦镇一处隐秘场所有人非法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根据线索,执法人员借助无人机提前进行现场踩点和布控,发现该非法处置场所位于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D19-5号对面的小树林中,由铁架及铁皮围蔽形成简易的加工场所,一般是在夜间6时至10时进行非法作业。
一切准备就绪后,8月19日晚7时左右,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塘厦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公安部门对该场所进行收网行动。
现场检查时,4个工人正在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通过在电池表面钻孔,将电池内酸液直接倒在地面,地面有做简单水泥硬底化处理但未设置围堰,电池酸液和电池表面冲洗废水经地面排放到外环境。
该处置场地内有已倒酸液的废铅酸蓄电池29个,待处理废铅酸蓄电池93个;处置场地外的空地堆放有小型废铅酸蓄电池约250个。另外,现场停放的车辆上也存放有大量废铅蓄电池。
经称量统计,现场已钻孔的废铅酸蓄电池重量为13.41吨,未钻孔的废铅酸蓄电池重量为4.97吨。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现场的废水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总铜浓度超标20倍、总锌浓度超标2.8倍、总铅浓度超标4.5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而且排放的废水中总铅浓度超标4.5倍,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污染环境罪。塘厦生态环境分局于行动次日(8月20日)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9月23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捕高某。同时,针对高某无许可证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已进行立案,拟处以100万元罚款,现已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高某。
根据今年7月印发的《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本案举报人获10万元奖金。
【记者】朱晋
【作者】 朱晋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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